服务江洲物业美,创新监管方式新
--扬中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我市于2023年1月4日顺利进行了扬中市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后于2023年1月11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及扬中政府采购网正式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共确认入围供应商29家,我局已于2023年2月3日顺利召开扬中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座谈会并与各入围供应商正式签订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物业服务监管方式,在兼顾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与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着重推进物业服务监管常态化。坚持加强对物业服务供应商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创造力和革新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增添源源不断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