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码:JSZC-321182-YZLX-C2022-0019
二、项目名称:
扬子中路市容管理示范路(2023-2025年度)外立面亮化维护保养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中祺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大众村
被投诉人1: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扬中市江州西路319号
被投诉人2: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88号汇锦新城三期20幢102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
1、成交结果公示中并未公示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评分点中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加3分,属于限制投标人具有特定行业的资质要求投标;
3、综合评分打分存在不公正情况,尤其是服务方案打分明显过低;
4、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载明地址与该项目所在地相距过远,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的要求;
5、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载明地址真实性无法确认,硬件条件、投标文件涉及的人员、设备、财务数据、施工实力等均无法体现,无法正常完成本次工程。
(二)投诉请求
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成交资格。
五、处理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