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轮胎服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7月下旬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会同相关科室对4家汽车定点修理企业和2家定点汽车轮胎维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我市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未出现因维修质量和配件质量问题返厂重新维修现象;各定点维修企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维修费用结算有了较大改进,2020年上半年的车辆定点维修量为527台次,维修费用为80.66万元,轮胎定点服务费用26.31万元。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虽然各定点维修企业在维修程序、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个别定点维修企业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车辆维修通知单信息不全,未加盖送修车辆单位公章,存在手续不完整和后期补办现象;
(二)车辆进行大修竣工后,维修企业没有按合同要求对维修车辆的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发放出厂合格证;
(三)车辆维修报表、车辆维修结算单不能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和审核;
(四)维修结算清单上配件未标明品牌、型号,配件的进出库信息没有进行登记;
(五)对维修车辆没有维修保养后的回访,对被救援车辆信息无登记;
(六)维修车辆档案资料管理及网络信息管理没有做到一车一档、专人负责;
(七)维修工时未参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中的标准核算,存在擅自增加项目工时。
三、整改意见及建议
(一)规范维修程序。车辆维修时单位必须开具车辆维修通知单,注明车辆故障、维修保养项目、故障现象等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维修车辆若需到非定点单位维修须由定点汽修厂负责安排和结算费用,并经车辆单位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确认。
(二)严格结算手续。定点维修企业应提供车辆维修估算单,估算单应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更换部件、消耗材料、维修工时及应收费用;维修企业结算经费前,必须附上送修单,送修单位经办人签字的结算单和正式发票,并经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核盖章后方可报销;凡在定点维修企业维修的车辆,维修企业在合同中承诺的其他附加服务及施救一律免费;必须按合同规定计算工时,工时定额必须参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中的标准核算,不得拆分维修项目重复计算工时定额。
(三)提高维修质量。各定点维修企业要通过引进人才,更新设备等形式,准确判断和及时排除故障,全项完成保养;规范配件进货渠道和登记制度,确保配件、油品正宗;对大修车辆出厂前,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提供合格证,确保车辆安全。
(四)完善档案管理。各定点维修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汽车维修档案,承修车辆的信息在维修结算清单中必须详细填列,妥善保管好维修单据及资料,自觉接受检查。
(五)提高服务水平。公务用车进场维修应当优先并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厂区内各区域划分要清晰,办公区、接待区、维修区应分开;各类标识、标志应当明显,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安全消防设施齐全,加强安全作业管理。
四、相关要求
各定点维修企业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视各定点维修企业的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实际整改到位情况,作为与之签定下一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的依据。
附件:定点维修定点轮胎服务得分表
扬中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定点维修定点轮胎服务得分表
定点单位名称 | 得分 (总分100) |
扬中市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8 |
扬中市三茅街道万利汽车美容中心 | 97 |
扬中市红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94 |
扬中市朋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2 |
扬中市新联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91 |
镇江恒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