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中证采竞谈(2023)005号 | 项目名称 | 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 |
---|---|---|---|
采购品目 | 工程类 | 预算等级 | 扬中市-镇街区 |
采购人 | 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公告
2023-12-15
变更公告
废标(终止)公告
2023-12-25
结果公告
合同公告
验收公示
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中证采竞谈(2023)005号】
2、地点:新坝镇
3、工程内容:控制价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本项目采购工程预算为人民币684197.27元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本次谈判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谈判供应商准入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格承诺函;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谈判响应承诺函第8条)/资格承诺函;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资格承诺函;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3〕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 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注: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③供应商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法、时间
1、报名流程:线下或邮箱获取谈判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2、线下报名地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3、采用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谈判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hongzheng6008@163.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3775318136。
注:没有完成报名流程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四、现场勘察要求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进行实地勘察,了解相关情况等。未进行实地勘察或勘察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地点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 9:00(截止时间)。
2、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 9: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3、谈判地点:大航东侧附属楼二楼226会议室
六、谈判保证金提交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交保证金,以下有关保证金事宜均不作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中市新坝镇
项目联系人:卢敏
电话:13775300786
采购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联 系 人:吴红霞
电 话:13775318136
邮 编:212200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中证采竞谈(2023)005号】
2、地点:新坝镇
3、工程内容:控制价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本项目采购工程预算为人民币684197.27元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本次谈判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谈判供应商准入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格承诺函;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谈判响应承诺函第8条)/资格承诺函;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资格承诺函;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3〕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 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注: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③供应商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法、时间
1、报名流程:线下或邮箱获取谈判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2、线下报名地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3、采用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谈判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hongzheng6008@163.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3775318136。
注:没有完成报名流程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四、现场勘察要求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进行实地勘察,了解相关情况等。未进行实地勘察或勘察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地点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 9:00(截止时间)。
2、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 9: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3、谈判地点:大航东侧附属楼二楼226会议室
六、谈判保证金提交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交保证金,以下有关保证金事宜均不作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中市新坝镇
项目联系人:卢敏
电话:13775300786
采购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联 系 人:吴红霞
电 话:13775318136
邮 编:212200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证采竞谈(2023)005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1、因本项目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调整,故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项目的重新采购事宜,请各供应商关注本网站相关内容。给各位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中市新坝镇
联 系 人:卢敏
联系方式:13775300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联 系 人:吴红霞
电 话:137753181363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证采竞谈(2023)005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中市新坝镇派出所南侧道路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1、因本项目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调整,故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项目的重新采购事宜,请各供应商关注本网站相关内容。给各位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中市新坝镇
联 系 人:卢敏
联系方式:13775300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联 系 人:吴红霞
电 话:137753181363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